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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职责

  作为省生态环境厅派出机构,负责通化市、白山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梅河口市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联系电话:0433-5757537      1389404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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