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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环境工程职称评审收件工作的通知
2021-12-04 16:49:00   来源: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社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中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推进全省环境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现开展2021年环境工程职称评审现场收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件地点。长春市中日友好会馆(南关区自由大路4288号,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二楼贵宾厅会议室。
  二、收件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9日,8:00至16:30,逾期不予接收。
  三、收件方式。参评人员以申报单位进行统一汇总上报。评委会采取分批次审核的方式进行,按照预先制定的工作计划,每天受理列入日程安排的材料,原则上没有列入当日计划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见附件1、2。
  五、疫情防控要求。请送件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佩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服从工作人员安排。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相关人员接触过的人员,不得前来报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吉林省环境工程职称评审现场收件材料清单及说明
  2.吉林省环境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3.环境工程职称受理审核工作计划表
  联系人:祝  戈          
  联系方式:0431-89963118    13610748801
  吉林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
  2021年吉林省环境工程
  职称评审现场收件材料清单及说明
  一、原件材料类(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
  1.有效身份证件;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填写了就提供);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在线学籍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备案登记表,或国外学历教育部认证);
  4.业绩荣誉成果。包含论文著作、荣誉奖励、项目研究、专利实用新型、工作报告、继续教育证明、服务基层证明,以及其它填写在一览表中的所有荣誉、奖项、成果的原件材料。
  二、存档材料类(每人一个档案袋,要有封面和目录,见附件2)
  1.个人公示表;
  2.破格申报人员提供专家推荐材料、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原件材料的复印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的原件材料,均需复印一份)、聘任文件或工资审批表(企业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表材料类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1份,A3打印,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A4正反面彩色打印,要求必须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栏目须签字、盖章);
  3.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贴在A4纸上,纸上标注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申报专业和级别、手机号码);
  4.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A3打印,由申报单位打印,汇总表需按照专业、级别进行汇总,即同一专业、同一级别汇总在一起)。
吉林省环境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环境工程职称受理审核工作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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