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生态环境科技与产业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专家人才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助力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科技与产业领域专家,组建省级生态环境科技与产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拟推荐专家应在科技创新、环保产业发展、金融财经政策研究、清洁生产指导等方面具有专业能力和突出业绩。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2.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动态,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会议评审、咨询和现场踏勘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科技创新专家。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背景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科技项目,取得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业著作。享受国家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及以上、近年来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人、二等奖前2人)优先入选。
2. 环保产业发展专家。
熟悉项目投融资、招投标、建设管理等流程,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循环经济等领域有8年以上从业经历;主导或参与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固废资源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重大环保项目谋划及建设;精通膜处理技术、碳捕集与封存、新能源电池回收等某一细分领域技术,了解氢能、生物降解材料、智慧环保等绿色低碳技术;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或具备技术成果转化经验。
3.金融财经政策研究专家。熟悉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市场运作,能够为生态环境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和融资解决方案;具备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财务分析、科研项目评审、项目投资经济和财务可行性研究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够对生态环保产业项目进行经济评价和风险评估。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等相关专业资质的优先入选。
4.清洁生产指导专家。从事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0年以上,掌握清洁生产工作内容、审核程序、评估与验收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和节约资源、污染防治技术。具有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证书的优先入选。
二、专家职责
(一)跟踪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与产业发展前沿动态,为吉林省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和发展建议,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应用和发展。
(二)参与生态环境科技需求凝练、项目立项与验收评审,EOD项目评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等工作,提出专业的论证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分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促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申请人员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科技与产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代表性成果等)。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
(三)各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4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生态环境厅将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科技与产业专家库。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周力光 0431-89963032
电子邮箱:hjtkcc410@163.com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