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吉环环评字〔2020〕2号),对疫情防控急需项目的环评审批给予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受理和“不见面”审批。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类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容缺办理等方式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经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主管单位)认定属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开工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可在开工后补办。在审批方式上,通知明确,对需要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鼓励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对需要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沟通的,鼓励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尽可能减少当面沟通。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茉就“绿色通道”问题接受吉林省台记者的电话采访。
吉林台记者汪永为:《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类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方式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茉:
比如说对一些特殊紧急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包括容缺审批可能缺少一些要件,那么这些要件通过在事后的一些监管中来弥补,并且我们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即可。
汪永为:王茉介绍,针对重大项目审批时间长,材料准备难等环评审批痛点,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可以保障项目先行开工。
王茉:如果确实有相对复杂一点的项目,我们也会在第一时间出进入审查意见,第一时间公示,第一时间出批文保障,包括特殊紧急的项目可以先行开工建设,然后再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汪永为:在审批方式上,《通知》明确,对需要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鼓励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
王茉:一方面积极推行网上受理、快递、邮寄批文等方面措施,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另一方面,如果这期间要与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等进行沟通,鼓励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尽可能减少面对面的沟通。